位于鄱阳湖湖区的江西省余干县风光秀丽,如今深陷“诈骗县”污名。当地官员自嘲:“外界谈到余干就想到诈骗。”这一切都是因为县里有个“重金求子诈骗村”。公安部年初部署了全国7大专项整治工作,余干县警方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半年来90%的重点追逃对象落网。为了巩固打击成果,当地组织了一场承诺活动,5000多人签下了“不诈骗承诺书”。(5月25日《成都晚报》)
为了祛除背负的污名,余干县做了很多事情。一方面,他们积极的打击“重金求子”犯罪,一方面他们开展了热热闹闹、气势恢宏、场面宏大的签名活动,组织5000多名村民在“不诈骗承诺书”上签下了大名。心情可以理解,不过指望“不诈骗承诺”终结“重金求子”骗局,也是患上了道德依赖症。
有了良好的道德,固然可以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不过,道德不是靠承诺而来的,道德不是靠签名而来的,道德是依靠法律约束出来的。对于那些不想犯罪的人来说,即使不签订“不诈骗承诺”,他们也不会去行骗。而对于原本就想依靠诈骗发财的人来说,书写的“不诈骗承诺”再多,也没有丝毫意义。能约束犯罪行为的,永远不会是承诺而是法律威严。
现实生活中,为了治理某种不好的社会现象,很多管理部门已经习惯了签订承诺书。我们见过的种类还是很多的。比如有“不贪污承诺”、“不犯罪承诺”、“不在公共场所抽烟承诺”、“不吸毒承诺”、“不当贪内助承诺”。签订这些承诺的时候,也都是风风光光的,也都是热热闹闹的。可是承诺签订好了,过不了多久也就成为了“落满尘埃的承诺”,成为了摆设,没有发挥什么作用。
试想,雷政富签订了承诺之后,能不“找美女谈恋爱”吗?杨达才签订了承诺,能不成为“表哥”吗?不法商家签订了承诺,能不生产祸害老百姓舌尖的食品吗?多少贪官污吏、不法商人,签订了承诺之后,却依然犯法了。
肃清社会乱象,不能指望用“签订承诺”来抒情。治理社会乱象只能依靠法律的严惩,只能依靠对法律不折不扣的执行。就像这个“重金求子诈骗村”一样,骗局为何存在了好多年?还不是法律打击缺位吗?这次严厉的打击之后,想必犯罪行为就会减少的。
再说了,让所有村民都签订这样一个承诺也是不合适的,这不等同于把所有人都当坏人来预防了吗?最为关键的是,终结“重金求子”骗局不能只消灭一个诈骗村,只要有人贪图天上的馅饼,走了一个“重金求子村”,还会有其他诈骗村出来走两步的,让人们放弃“歪路发财幻想”也是需要做的事情。
“不诈骗承诺”谱写的不是法治旋律,是社会管理患上了依赖症。靠承诺不如靠法治。(长江网 郭元鹏)
编辑:宗夏
责编:汉网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百度百家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