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指的是哪方面的啊,要是在法律上来说呢,应该就叫quot犯罪嫌疑人quotquot犯罪分子quot嘿嘿,你要是指男女恋爱这事吧,呵呵我想就不用牵扯太大了吧哈哈。
受害和加害很多时候是一体两面,受害者也是加害者,加害者也是受害者,需要引导当事人去看到自己在做什么,去原谅对方,原谅自己,方可走出死循环,这个过程当然有点艰难加害者层面因为曾经的被害,已经演变为当初加害自己的那个人而不自知反社会人格的人必定有一个凄惨的童年,因为太痛苦太害怕慢慢地。
哎呀呀,这种观点可真是让人感到不解呢要知道,性骚扰是一种不道德不合法的行为,根本不能因为被害者的举止或外表来解释或合理化这种心理教育的观点完全忽视了性骚扰的本质,更是对受害者的不尊重和歧视首先,任何人都应该有权利自由地表达自己,而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举止或着装受到不必要的指责或。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百度百家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发表评论